关于开展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3日 15:20    学科办    点击:[]

各院(部、所)、各附属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及硕士学位点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我校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将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相结合,以硕士授权单位及授权点申报获批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推进学位点建设,达到两者协同发展的目的。

二、重点学科建设层次

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分为三个层次建设,即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

三、重点学科的遴选要求

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遴选和建设。

重点建设与重点扶持学科应以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为总体建设目标,将学位点申报条件分解并制定年度建设目标。各院(部)及附属医院遴选一级学科带头人一名,全面负责学科建设工作。各一级学科下可设立二、三级学科方向若干,由一级学科带头人组织遴选各方向学术带头人,并在学科办备案。各方向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带头人带领下,紧紧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新兴交叉学科申报条件参照《西安医学院交叉学科培育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医发〔2022 72 号)。新兴交叉学科旨在促进医文、医工、医理等学科交叉融合,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新兴交叉学科可打破二级院(部)、附属医院界限,跨学院组建学科团队,打造学科优势,培育学科特色。

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不得交叉

四、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安排

1.612-19日,各院(部、所)、附属医院组织开展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及带头人遴选工作。

2.620-21日,各院(部、所)、附属医院将遴选材料报送学科办。

3.622-30日,学科办将遴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4.7月,启动第五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

五、学科管理

(一)学科管理体系

重点学科实行校(学科办)-院(部、附属医院)-学科三级管理,将管理重心下移,扩大二级院(部)、附属医院的自主权。院(部、附属医院)学科负责人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学科团队的组建、学科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学科带头人考核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学科办与各学科带头人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二级院(部、所)、附属医院与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建立必要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其中重点建设学科三年建设目标需达到本硕士学位点授权基本条件重点扶持学科三年建设目标应基本达到本硕士学位点授权基本条件的30%,新型交叉学科自设建设目标

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需接受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目标考核。学科所在院(部、所)每年年底结合学科当年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科办。对于年度建设绩效显著的学科及所在单位,学校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考核不合格者,停拨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

任期届满目标考核由校学科办负责。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连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一轮学科带头人。

联 系 人: 余蕾

Email30927414@qq.com  联系电话:86177411

附:1.西安医学院第五批重点学科建设材料报送要求和清单

2.西安医学院重点学科申报书

3.西安医学院学科带头人目标考核任务书

4.西安医学院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

5.西安医学院重点学科经费预算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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