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科信厅函〔2024〕13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处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人员类别
科研助理是指在学校各院(部、所)的科研、实验(工程)技术、实验教学工作中从事科研辅助相关工作的人员,属于编外选聘人员。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任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服务意识。
应届毕业生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同等条件下具有科研或医疗、教育等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薪酬实行协议工资制。
四、聘期管理
(一)科研助理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工作安排
简历投递时间:2024年11月1日---12月31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简历投递邮箱:1395768296@qq.com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7795959920